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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孙志刚一案《让悲剧不再重演》

时间:2010-07-25 22:29来源: 作者:医网 点击:
泡杯清茶,燃支檀香,咀嚼纯纯的文字,你想起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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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近被媒体和舆论炒得沸沸扬扬的案例,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得以昭白天下,虽现得以把肇事者绳之于法,但终究无法挽回一条活生生的生命,人已逝已无回天之力。纵使这一案例可以让大家都知道,我们而未能见到的和未所听闻的到底有多少呢?我们不得而知。在因特网所看到评论及网友所撰述的都令人心情愤怒,做为一个发展中的法治国家,难道不能为民众申冤,不能为人民做主,而处处都是以“官官相护”为一脉吗?
    我们所看到的,历经二个多月的时间才把事件稳定下来,如果真靠广州市这块地方,能“风疾厉行”查下去吗?为何做到如此绝情,既然所赋予的权力理应当维护公民的权益,这仅仅是靠自私和无所谓态度观看吗?把人命关天的事情掩饰而过,看那,孙志刚父亲带着状纸走遍广州市执法有关部门而处处碰灰,欲告无门,欲哭无泪,绝望之既投于新闻媒体,最是公正得以在全国始报,这才结束状告的日子,几乎同时,全国各地报纸纷纷转载,更以鲜明的述说残害迫死的经历!
    法制国家应该保证公民的享有权利,难道未带证件出门行走也被收容人员拘留?会让逼得致死,且不说收容人员的残冷,孙志刚做为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受聘于广州天奇服装公司的员工,更是自己又不是“三无”人员,可以有足够证据说明自己,可是呢?几个貌似执法者的恶徒却哪容得他开口,扭他就走,也许孙志刚初出茅庐,完全傲视看人,也知道自己并未犯过错误,可以力据争辩护自己,跟他们争吵,做为一个大学生是本有的素质和懂法的人来说,有没有理由抓人,可是“收容人员”会是和他一样的学历和培养出来的素质吗?单不讲这些人员,就从广州发展的路途上看,在全国城市繁荣是属一属二,外来文化和传播,不仅仅是精华的东西,更多的是糟粕物质陷入了这个城市和广州自身的腐烂滋养,这足以给年轻社会人员造成一定影响。
    拘人需要理由吗?不需要——这是收容人员在失去理智,只有冲动的说出来的,如果真乃在当时叫嚣起来,他们完全不是代表人民的执法者,而变成的只有凶身恶煞,气急败坏的痞子,只懂得斗殴,以武力来证明自己的存在。
    还有的就是广州人可以说本地才是地主,外来人员一视都是鄙视,这也有其原因,地狱歧视问题,如果想象一下,没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为广州添砖加瓦,做出贡献,这也其中大部分是优秀人才,他们大多来广州寻求自己的梦,为广州做出一定的成绩,假若没有这些人的到来,我想广州也像其他普通城市一样,无“三证”收容人员,外出巡逻率也少,更其也不会招收这等“痞子”似的执法人员,貌似伟然,其中一个尚未18岁的李文星,这就是中国文化落后的悲剧。
    不是纯粹咒骂广州这座城市,而只单单从它本身历史发展来看,广州的确是全国城市的佼佼者,也无非会滋生出各种颜色的人,如果这事例不是发生在广州,而是北京,或是上海,另或是中等城市,不起眼的,对比之下,却很难意料结果会是什么,我想在大城市里毕竟媒体比较多,而且较个的。不靠这些部门,同样会找出一条出路的,如果硬要塞到小城市里,那你可以仰天长叹,这个社会还是没有申冤的地方?
    看透其本质,所谓的收容人员及医生.护士在内的都不想,可是他们残暴的冲动(抑或是他们对孙志刚的回吵带给他们太大的愤怒)。群人而攻之,在惨遭痛击下以大面积皮肤软组织挫伤而死亡,生命往往是脆弱的,而法律却是公正的,虽然有的部门目是无人,整天于享乐与安闲之中,不乏其说这个社会每个城市都有1/3以上的闲人,拿着公家的钱,吃着公家的饭,却从不给公家干活,滋养了一代的社会寄生虫,从中央到地方,无不非是这样,有这样的闲人我们得以立马制住,才能保证社会全面竞争性。何以如此孙志刚一案竟无人所事问津,只留得老父到处上诉,他们害怕,他们是要保护他们统一起来的保护网,更易或是外地人根本没资格说话呢?
    我想这广州十有八九都是有外地人在里面工作,而他们呢?都已经是堕落分子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着活生生的事例,难道他们的心是冷的,是坚硬的吗?他们的公正平等和保护人民的利益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呢?法律,有人拿起来就可以见效,而没有执法的人呢?法律!法律还不就是当作不存在的!!!
    只有唯一剩存报道真实的媒体,那些禀赋着记载历史和当今的社会动态,或是挖掘新的新闻资料,才得以进诸报,没有报纸和互联网宣传,没有全国这么多的舆论,中央会惊动吗?广州的部门会立即办事吗?不会,他们绝对不会去做一件对自己有损的事情。从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,公安部长周永康的指示,指令和省委书记张德江立即督办的效果下,戏剧性地将2个月来的事件急速地查办完,这用的着吗?难道就这么听上面的话,上级的话就是法律?为何而来制定的法律以人民为主,为人民做主,难道他们不是为人民而工作吗?如果不是,那还要法律干吗?捏着放着当作是陈列的展览品!!!
    是党的权力大,还是法律的权力大?更或是人民的权力大呢?这三者矛盾是当今社会最据争议的话题,孙志刚一案,本来是那么的普通,而这其中又蜿蜒曲折的发展却是使人匪思不得其解的。不想说我们党是那么的无力,袖手旁观,加入共产党的公民虽然是名誉上的身份,而去履行共产党的责任却是废话!有多少个真正在为国家社会做事呢?而看过来说,执法的共产党员而偏偏会是这么无动于心,这是我们国家的遗憾!
    孙志刚事件最终得以平反,可这远远没有结束这种案例的发生,以后会吗?谁也说不清楚,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何况又是那么的无力,脆弱,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,竟然有了“国人残杀”国人的了!不可想象!
    但愿这种悲剧不再重演!!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3年6月11日

(编者按:执法者, 知法犯法, 悲哀啊 !) (责任编辑:世外梅园文学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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