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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天,我一个人去逛杭州城,在那个永远热闹非凡的武林广场溜达了一圈,然后在广场旁边,靠近肯德基的一条小路上,看到有个中年男人,推着一辆自行车,在卖农家人自己做的麦芽糖,糖放在一个大盆子里,用小塑料袋装着,一小袋一小袋的,看着挺诱人的。看到这久违了好多年的东东,我也买了一袋,拿回家解馋。甜甜的、软软的,带着米香味的麦芽糖,勾起了我对儿时的回忆。 这种米黄色的糖,制作方法并不复杂,好象很多农村人都会做它,可惜我是只会吃,不会做。儿时的我,只记得它很好吃。 小时候,家境不宽裕,父母整天辛勤劳作,除了维持一家人的温饱,就只够供几个孩子读书,所以,家里没有闲钱给孩子买零食吃。用老妈的话来说,有饭吃已经是很不错的了,没把我饿死算我命大。 记得那时,麦芽糖是小贩挑着担子,走街串巷去卖的。没有钱买糖的,可以用鸡毛、牙膏皮、乌龟壳、甲鱼壳什么的,去换糖。那时,一听到卖糖的小贩把手里敲糖的铁块敲得丁当响,我和弟弟就去翻找家里的牙膏皮,小铁罐子什么的,换来一块糖,姐弟几个分着吃。有糖吃的时候,是我们几个最高兴的。平时,我们就把这些能换糖的东西搜罗起来,等小贩来了,好换糖吃。甜甜的糖,对孩子的诱惑,无疑是巨大的。 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,快乐,也是如此的简单,一块小小的麦芽糖,就能让我们姐弟几个高兴好半天。 童年的我,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,隔壁家的小女孩,与我年龄相仿,但她是独生女儿,父母又是双职工。(而我家,只靠父亲一人微薄的工资养活全家,还要供三个孩子上学)。所以,她总有吃不完的零食,看她当着我的面,吃面包、啃苹果、嚼巧克力时,我总是投去羡慕的目光,暗暗咽口水。那时,小贩挑来的麦牙糖,这种不要花钱的零食,满足了我这个普通孩子的渴望。 慢慢长大了的时候,看到周围的商店越开越多,店里的零食也越来越丰富。渐渐地,也看不到那挑着麦芽糖,走街串巷的小贩了。只是,看到父母依旧终日辛劳,我抵御着零食的诱惑,不敢乱花父母的血汗钱。因为我和弟弟都是农村户口,父母要供我们吃高价的黑市粮,读高价书,要缴那昂贵的借读费。那时,我便知道,我和弟弟,与周围的孩子不一样,“农村户口”四个字,压得我们低人一等。零食是奢侈的享受,我也不去奢望它。 长大了,毕业了,我走进了社会,我把上班挣的工资奖金,如数上交给父母,还是不敢乱花钱,我知道,父母需要钱来养家。刚踏进社会的我,与学生时代也没什么区别,我依然不懂得,用自己挣的钱来打扮自己,不会买衣服,不会买化妆品,也不会乱买零食,以致于我到现在,养成了不用化妆品的习惯。小呆瓜一样的我,不会用钱,好土好土,连我弟都会笑我。 认识老公之后,我却养成了爱吃零食、乱花钱的坏毛病,这也许是受了他的影响。 老公是个懂得享受的人,他常常说钱是用来花的,靠节省是省不出钱来的。今天花完了,明天再去挣钱,他宁愿拼命挣钱拼命花,也不愿意守着一堆钱做个守财奴。 老公常常把我当小孩子来疼,带我出去玩,给我买名牌的衣服,买各种各样的零食哄我高兴,甚至陪着我去超市里,把大包的零食搬运回家,看到我没吃过的东西,不管多贵,他都要买来让我尝尝。他自己挣的钱,花起来如流水,他说消费就是促进经济发展,听起来好象有那么点道理。在他的潜移默化之下,我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在家里,我的衣服堆满柜子,随处可以看到我从超市搬回家的零食储备。一袋一袋的水果、面包、饼干、奶糖、巧克力,一瓶一瓶的果汁、汽水、可乐,整盒的咖啡,整箱的牛奶,塞得桌子上,柜子里,到处都是。 老公看到家里到处是零食,和那一大包的超市购物袋,看我经常把零食当饭吃。就笑我是老鼠投胎的,吃起零食来,跟老鼠一样厉害,还有一点让他奇怪的就是,我怎么吃也吃不胖,瘦得象老鼠。这也是我吃零食毫无顾虑的原因了,那是我的享受啊! 老公看到我把奶油和果酱抹在面包和饼干上,把大白兔奶糖放在咖啡里,把巧克力放在牛奶里泡着吃,由衷地佩服我:“你厉害啊!真是会吃!比我还懂得享受哦!”我说:“小时候没吃过啊!现在我要补回来!”老公看到我,只会摇头了,没想到我给他训练得这么厉害了。 现在,没事坐在家里,大开吃戒,是我寻找写作灵感的一个好办法,我经常是,吃着吃着,灵光一闪,就能蹦出一篇好东东来,没准哪天,我能蹦出一篇吃喝经来呢。 其实,对于现在吃惯了巧克力力的我来说,那麦芽糖的味道,也不怎么样,它还粘我的牙齿,也感觉它没有小时候吃的那么甜了。只是,它带着淡淡的米香味,让我想起小时候,那段梦想零食、渴望零食的岁月。怀念那段岁月,怀念那童年里,最奢侈的享受,也怀念那简单的快乐。 (责任编辑:世外梅园文学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