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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恋家的人。从小,我一直在父母身边,读书和工作,都不曾离开过父母,在他们的关心、呵护与严厉管束中,我循规蹈矩、平平静静地长大。学生时代,似乎除了读书,什么都与我无关。长大后的我,还是个终日扎在书堆里的小书虫,对身边的这个社会,依然一无所知,在我对什么都懵里懵懂,尚不明白情为何物的时候,我稀里糊涂地,一头撞进了围城里。 父母总是教我:人要学会知足,只要他对你好,别的什么都不重要。 于是,我安坐围城,老老实实地,学着做个贤妻良母。学洗衣做饭、学洒扫庭院、学收拾屋子、学针线女红,学着出得厅堂、学着入得厨房,学会温柔、宽容,学会体谅,也学会了忍让。女孩子该学的,我都去学一点,虽然做得不够好不够精,但至少,我什么都会一点,什么都懂了一点。 老公在这陌生的异乡,租了间小屋子,于是,远离了父母的我,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。我跑去超市里,买来锅碗瓢盆、买来柴米油盐,买来床铺柜子、桌椅板凳,添上一堆生活必须的日用品,小小的屋子,家的感觉就一点一点出来了。 只是,这间小屋子,通常也只有我一个人守着它。老公忙,忙上班、忙加班,忙着和朋友们聊天、喝茶、打麻将、洗桑拿,忙得顾不上我。而我,也学会了用看书、打毛衣和写作,来打发寂寞的时间。只为了,不想干涉他的生活,不想干涉他的自由。 家,倒更象一间男女合住的小型公寓,各忙各的,各管各的。 也曾经,轻轻问自己:这便是我孩提时代梦想的家吗?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? 记得有次在网上,看到过这么一个故事:有一书生,与未婚妻很相爱,相约共度一生,但在结婚前,却发生了变故,未婚妻嫁给了别人。书生痛失所爱,大挫,一蹶不振,终日饮酒,麻醉自己。又一日,书生喝得烂醉,正在树下昏昏欲睡。这时从路上走来一位老者,老者走上前,叫醒书生,并从怀中拿出一面镜子给书生,书生从镜中看到,沙滩上,一具遇害的女尸,一丝不挂,躺在地上。一个路人从旁边经过,看了一下,摇摇头,走了。第二个路人经过,叹了口气,脱下自己的外衣,盖在女尸身上,也走了。第三个路人看到,在附近挖了个坑,把女尸埋了。老者对书生说:“这女尸,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,而你就是那第二个路人,你给过她一件衣服,所以她和你相恋一场,还你这一段情。但她要嫁的,是那第三个路人,那个埋了她的人,她欠的是他一世的情,她要用一生去偿还!”书生大悟,看懂了命运的安排,从此不再消沉。 这个故事,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缘份,缘份是冥冥之中,早已注定了的。走过前世,经过这一生,姻缘在这冥冥之中,早已天定。老公就是那个前世。埋了我的人。今生,又等了我那么多年。而我,总想找到那个曾给过我一件衣服的人。只是,找到又怎么样呢?一件衣服的情缘,只能有一段,而不是长长的一生。一生的情缘,只能是那个埋了我的人。也许,我的性格比较传统,在满世界流行那句:“不求天长地久,只求曾经拥有”时,我却期望着,一生一世的情。我相信地久天长,我相信地老天荒。但能长久的,只能是那段,属于家的缘份。 家,靠感情,也是要靠缘份来维系的。缘份是上苍注定的,家,也是上苍给我的。至少,这是个属于我的世界,是个能为我遮风挡雨,能让我安心写作的地方。 想起一句话:珍惜你所拥有的吧!惜缘,也是一种幸福! 编辑:(女人在哪家就在哪。家在哪女人就牵挂哪!) (责任编辑:世外梅园文学网) |